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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註冊費:
    更新版:依109年10月27日第1090270424號令修正發布「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退費辦法」辦理,公私立幼兒園徵收之雜費、代收代辦費用(含學生活動費、學習材料費、點心暨午餐費、交通車費、設備費)係每月徵收費,亦得全學期徵收。

離園時間

退費項目及標準

備註

學費

雜費、代收代辦費

註冊後,開學日前

免繳費;已繳費者各項費用全額退還

退費基準依幼稚園學期起始及結束日期為計算依據。

開學日後上課未逾學期6週者

學費退還2/3

依就讀日數比例退費。
代收代辦費如已製成成品者,發還成品,未製成成品者,應退還代辦費

開學日後上課逾學期6週,未逾8週者

學費退還1/2

開學日後上課逾學期8週者

不予退費

二、月費退費辦法:
●自行請假(含事、病假)連續七日以上(含假日)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,其餘不予退費。
◎衛斯理之點心費及午餐費,每個月共$1500元計。
◎案例說明:孩子因故11/3-11/10請假,可退之點心費及午餐費為:1500元除以20(11月份應上課天數)再乘以6(11月份實際請假上課天數)=共計450元(可退之費用)。
◎可退車費:單程:600元除以20天乘以6天,雙程:1200元除以20天乘以6天。
●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。
PS.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
◎法定須隔離之傳染病退費:依桃園縣教育局規定,因法定應隔離之傳染病停課或居家隔離時,已支付之學費不退費,點心費、午餐費(兩項共計$1500/月)及交通費用,依請假天數辦理退費,計算方式同上述之方法。

衛斯理幼兒園